关于2020级全日制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2-10-11浏览次数:842

各位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规定》(浙工大研[202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有1年以上的时间在企业实习实践。研究生如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根据2020材料与化工专业研究生培养工作进度安排,请各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并提交《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考核表需校内导师评价签字,实践单位导师评价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收齐纸质版后,交至莫干山校区化工1号楼207,电子版(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扫描成PDF,文件命名“学号+姓名”)由每位同学自行上传至钉钉的“文件收集”应用中,截止日期:20221031日。另每人请准备5分钟左右PPT用于实践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培单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联培单位自行组织,材料由联培单位负责收集留存,待毕业时统一带回学校存档。

联系人:郭钰, 电话:0571-88813887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