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十四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2-10-21浏览次数:773

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同时为了更有效对接全省、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面上孵化、培育参赛作品,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十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参赛对象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参赛作品范围

1、参赛作品必须是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教师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建筑与艺术四类作品,分为机械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社会科学(限定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学科)、艺术设计、建筑工程八个学科方向。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3参赛作品负责人必须为参赛成员中学历最高的成员。参赛作品按参赛成员中学历最高成员的学历划分至本科生组、硕士研究生组进行评审。其中本科生组仅限本科生申报,硕士研究生组允许硕士生申报或本科生与硕士生合作申报。参赛成员全部为留学生的划分至留学生组进行专项评审。

四、参赛作品评选程序

1、“运河杯”竞赛参赛作品须填写竞赛申请表(附件1)和竞赛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成果。如已有录用的论文、发表的软著、授权或受理的专利、落地应用的证明、媒体报道的证明等,请附录在后,评审时作一定加分。

2、学院对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进行初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部分三等奖作品以及推荐复赛作品,入围复赛作品数约为参赛作品数的30%

3、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公开答辩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特等奖、一等奖和部分二等奖作品。

五、奖项设置

1、竞赛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授予荣誉证书,授予优秀参赛作品,各等次奖项获奖比例约为参赛作品数的2%、4%、20%、40%;

2、设优秀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的学院,获奖数为3-5个。

六、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在公示环节,知情公众如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如在参赛环节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学院不得补报作品;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学院不得补报作品,并取消学院参评“优秀组织奖”资格。

3、竞赛结束后,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将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如确认作品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取消学院所获得的“优秀组织奖”。

七、其他事项

各位同学请于10月30日12:00前提交材料,通过电脑登录钉钉,身份选择bat365在线平台”,通过【工作台】OA审批】【bat365在线平台竞赛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压缩包(附件1、附件2及作品相关材料),压缩包学院+负责人+作品名称”命名。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科技辅导员郑士涛老师(0571-88810446)

第三十四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附件.zip